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第一批公开选取公告

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第一批公开选取公告

项目概况

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第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获取公开选取文件 ,并于2024年11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C10

项目名称: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第一批)

租赁期:3年

选取范围:本项目选取规模范围内的房屋及场地承租且自行承担运营、环保、消防、治安、设备设施运维及养护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

标段具体划分、地址、招租规模、年租金最低限价(同年租金评估价)等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号

地址

面积

(㎡)

类型

结构

租金评估单价

(元/月.㎡)

年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年租金最低限价小计(元/年)

标段1

集士港镇工贸三路14幢-场地-15幢、16幢

940

厂房

砖木

19

******

******

77

场地

9.5

8778

标段2

集士港镇工贸三路2幢-场地-4幢

756

厂房

砖木

19

******

******

214

场地

9.5

*****

标段3

集士港镇工贸三路6幢-场地-8幢

736

厂房

砖木

19

******

******

60

场地

9.5

6840

标段4

集士港镇工贸三路18幢-场地-19幢

752

厂房

砖木

19

******

******

58

场地

9.5

6612

标段5

集士港镇工贸三路11幢-场地-13幢

645

厂房

砖木

19

******

******

0

场地

9.5

0

合计

4238

/

/

/

******

******

二、投标人的合格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则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的,选取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选取)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30)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82)、黄工(188*****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公开选取公告及招标(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招标(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招标(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本次选取将于2024年11月25日13:30(北京时间)在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提交

标段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标段2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标段3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标段4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标段5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元。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自然人投标的,必须以投标自然人名义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账号:812*****302******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公开选取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标段号,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2、选取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七、联系方式

选取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集士港镇科创北路200号恒宇中心610室

电话:186*****949

联系人:史工、胡工

标签: 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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