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疾控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对接技术服务项目

长春市疾控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对接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疾控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对接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Y-*******(JM-2024-10-*****

2.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对接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内容:按时完成全市二级以上64家医疗机构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64家医院服务并整体验收合格;提供的集成部署实施服务需满足1年的免费维护期。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281号??

联系方式:17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A栋1365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益达

电 话:0431-********/132*****231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智能监测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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