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4: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15
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伟、黄庆杰、吴秀林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25
采购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长乐市航城街道吴航路3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老师/156*****27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伟、黄庆杰、吴秀林/0591-********-8625

项目概况

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ZSG522

项目名称: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4年洞江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福建省长乐洞江小学;

物业类型:校区及校内物业服务;

坐落位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街道;

占地面积:校园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计27.9 亩)。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为9829 平方,绿化用地面积2780平方米,校舍面积*****平方米。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限制其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若限期内仍未整改完善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付款方式:保洁费每季度付款一次,根据每季度考评结果,下季度首月10日前结算并付清上季度的费用。保洁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中标人支取保洁款时,应事先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服务人员薪资五险一金、住宿、器械损耗、管理费、服装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低值易耗品、保洁工具费(含厕所管道疏通费)、垃圾清运、清杀费、不可预见费、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未说明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内。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费率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按费率计算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351*****001**********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其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吴航路392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156*****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张伟、黄庆杰、吴秀林/0591-********-8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黄庆杰、吴秀林

电 话:  0591-********-86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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