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郭大寨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复合肥及生猪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凤庆县郭大寨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复合肥及生猪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怡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凤庆县郭大寨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凤庆县郭大寨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复合肥及生猪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LCSFQXCG2016(公)31A、B)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且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投标。
1、招标需求一览表

标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A标段

1

通用复合肥

40公斤每袋装

2423


412.02

B标段

1

三元仔猪

体重达15公斤以上

2573


187.98

2

二元母猪

体重达20公斤以上

210


2、资金来源、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3交货地点:A标段郭大寨乡11个村委会;B标段郭大寨乡8个村委会。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相应内容,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1)A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2)B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 如投标产品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5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其所投主要货物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盖章装于正本之中);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如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
3.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装于正本之中);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省、市、计划单列市等,按国家相关要求提供资质证照);A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B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11 8 日至2016年 11 14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A标段600元/份、B标段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加5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注明邮箱号发送到邮箱,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明E-Mail地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第4项要求的相关文件)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 11 28 15 :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件,供查验(已实行三证合一的省、市、计划单列市等,按国家相关要求提供资质证照):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请加盖公司鲜章);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请加盖公司鲜章);
3) 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请加盖公司鲜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开标现场,则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7) 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8)A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交化肥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请加盖公司鲜章);
9)B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交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请加盖公司鲜章);
8、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7 日 17 :00(北京时间);
(2)金额:A标段:人民币80000元;B标段:人民币37000元;
(3)形式: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7)银行账号:****************
(8)财务电话:****-*******
(9)未按相关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9、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怡润商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10、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天内书面致函云南怡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12、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庆县郭大寨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凤庆县郭大寨乡郭大寨街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37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怡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金尚俊园11幢4207室
邮政编码:650224
联 系 人:张兴良、卢雪
电 话:130*****600 0871—********
电子邮件:ynyrsw@163.com


关注“怡润商务微信公众号”,随时查看项目进度。

标签: 生猪 复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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