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政府采购表编号:
二、项目编号:ZSCG2016-11-029-B01
三、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四、资金预算及来源:
4.1采购预算:¥994347.84元;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项目内容: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5.2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5.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5.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
6.3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6.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3.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4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有效期内予以承认。
6.6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
6.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建造师必须为一级建筑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岗位人员IC卡)应与企业相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注册建造师和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与企业不符的不予以受理(报名时所用的注册建造师须与本工程响应文件中的一致)。
七、本次谈判活动相关时间规定:
7.1谈判文件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
7.2谈判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6日;
7.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1日9:30。
八、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8.1本次谈判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形式,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zsjyzx.gov.cn/port/)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8.2 报名网址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8.3供应商自行登陆本项目发布的媒体网站下载有效的电子版谈判文件。
8.4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
8.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
九、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十、谈判活动地点及相关要求:
10.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谈判当天谈判室安排);
10.2谈判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谈判当天谈判室安排)。
十一、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请参阅《谈判须知》规定)。
十二、本次谈判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14.1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14.2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14.3采购机构: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攀攀李 楠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
中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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