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三届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成员的公告
关于招募第三届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成员的公告
根据《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庐政办〔2019〕44号)规定,我县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群众公议制度。根据规定,公议团成员采取聘期制度,鉴于第二届公议团成员聘期已满,现面向全县居民公开招募第三届群众公议团成员,其中群众公议员60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群众公议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
(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业务专长;
(四)具备参加公议的时间,公议态度端正、积极、主动;
(五)在庐江县居住六个月以上。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表本人签字后送(邮寄)至庐江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402室(庐江县方塔路与移湖路交叉口西150米),同时填写电子报名表格发至ljxfzjs@163.com邮箱。
四、提交以下资料
(一)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成员报名表,请登录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l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彩色免冠电子工作照片2张(用于制作工作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在庐江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群众公议团成员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聘期两年。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下午17:00,考察选聘结果将在庐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公议团成员参加群众公议活动,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原则上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选聘,报名时间、方式同群众公议员一致。
(五)联系人:段传露187*****080,李传双181*****676。
附件: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成员报名表
庐江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庐江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团成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2寸免冠彩照) | ||||||||
出生年月* | 党 派*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学 历* | 专 业* | |||||||||
身份证号* | ||||||||||
报名种类*(在后面相对应位置打√) | 群众公议员 |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 ||||||||
工 作 简 历* | ||||||||||
联 系 方 式 | 家庭住址* | |||||||||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备用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注:务必是本人的银行卡并明确到**支行) | |||||||||
账户姓名* | ||||||||||
银行账号*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能服从安排,积极参加群众公议活动,若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则视为自行放弃群众公议团成员身份。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一旦组织核实不属实将自动取消入选公议团成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注: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 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以备制作工作证用)
标签: 罚案件群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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