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修订《东方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主大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修订《东方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主大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修订《东方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主大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非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和修订《东方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主大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非政府采购)

二、项目编号:DFJWGH-********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一)小区概况:住宅总户数3158户,商铺总户数105户;最近一次业主大会确权户数3208户。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三)采购需求:

1.业主大会的上会议题:“公开选举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公开选举滨江区东方郡第四届业主监督委员会”、“修订《东方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3个议题为必须上会议题,另可能有其他议题,但议题数量不超过5个。

2.中标单位应对业主大会业主投票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存在弄虚作假或存在诱导业主投票等影响投票行为的,导致重新召开业主大会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达到60%及以上(备注:总共参与投票业主的60%)。如未达到的,则按以下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费用:①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在55%(含)-60%(不含)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5%的费用;②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在50%(含)-55%(不含)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15%的费用;③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在45%(含)-50%(不含)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25%的费用;④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在40%(含)-45%(不含)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35%的费用;⑤杭州电子业主卡投票参与率低于40%的,则扣减总合同金额50%的费用。

4.中标单位必须承诺电话投票参与率不得高于已投票户数的15%。如电话投票参与率高于已投票户数的15%的,则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召开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必须承诺纸质投票过程中的纸质票的领取和投票应当要求领取人或投票人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且全过程须有录音录像等视频记录;电话投票过程中核对身份信息应当要求投票人自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且全过程须有录音等音频记录。如发现身份信息核对环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该投票为无效票,则每发现一票(或一户),扣罚总合同金额1%的费用。

6.中标单位应当提供全面的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业主大会相关宣传、协助业主完成电子业主卡注册、上门投票、现场设点投票、电话投票、公开唱票、秩序维护等服务。

7.中标单位应当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中标单位除应当保证上述采购需求外,还应当按照服务方案的承诺提供完整全面的会务服务。

8.根据物管会的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及时推进完成工作。由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司公章)。

9.开标当天需提供现场讲标并接受评标小组的问询。

10.其他采购需求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本次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1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采购人出具收款凭证)。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投标人企业成立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失信行为的(以信用中国证明为准)、未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主体或相关个人有关联的单位,谢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等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到*********@qq.com

报名所须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本人来即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根据上述资格内容进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司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和路751号4楼金东方社区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和路751号4楼金东方社区会议室

八、公示有效期:5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方郡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

2.投标保证金:无需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方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和路751号4楼金东方社区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1-********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联系人:盛宇轩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571-********15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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