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柜招标公告
消毒柜招标公告
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教体局委托,就永城市中小学学生用餐桌凳及食堂用消毒柜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产品制造商或产品经销商参加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中小学学生用餐桌凳及食堂用消毒柜购置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6】2004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永城市中小学学生用餐桌凳及食堂用消毒柜购置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共分贰个包:
包1:餐桌登 (详见参数后附)
包2:消毒柜 (详见参数后附)
五、采购资质要求: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
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5.1 包1、2:需具备的资料: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健康体系认证;
(4)、企业取得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证书(CAQI);
(5)、企业取得的课桌凳须提供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2013年以来同类业绩2份;
(7)、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材料,(2015年连续2个月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及养老保险付款发票)。
(8)所投物品均带实物样品。
注: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报永城市财政局给予不良记录,已5.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授权、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或认证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
5.3响应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以后)
六、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西北角盛大企业中心708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370--*******
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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