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心肺复苏机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心肺复苏机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HC[TP]*******-1、采购心肺复苏机(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心肺复苏机(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TP]*******-1

项目名称:采购心肺复苏机(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包1(采购心肺复苏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6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采购心肺复苏机 8(台) 一:技术规格 1:防电击类型分类:II 类外部电源供电的设备,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设计,无需专用接地线,满足紧急医疗服务环境中或移动的救护车内无地线环境使用;同时具备内部电源的供电设备。 2:防电击保护等级:防除颤CF型。以减少除颤撤机中断时间。 3:无需硬质背板支撑,不受软床垫影响;适合在任意软担架上使用,在下楼梯、转运途中按压头不移位,能够持续稳定实施胸腔按压。 4:主机尺寸:192mmx163mm x175mm 主机重量:3.1Kg 网电源:100V-240V~,50Hz/60Hz 主机输入功率:DC 25.9V,8.5A 内部电池:25.9V 电池容量:3000 毫安时(典型) 工作温度:-5℃~+45℃; 工作相对湿度范围:5%~93%,无冷凝 工作大气压力:57Kpa~106Kpa 二、售后服务要求 1、整机保修≥2年; 2、出现故障保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 3、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保养,终身维保;若设备出现故障,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维修工程师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需更换配件需提供维修备用机; 4、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厂家人员负责使用和维护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专业操作和维护、清洗、消毒、保养的基本知识,使用过程需注意的事项等,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 三、验收 1、地点: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指定地点; 2、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运送至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指定地点; 2)由双方共同现场开箱初验开箱验货时由中标人加电测试。由中标人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后才进行验收。中标人随货向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资质证照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3)若开箱验货加电测试发现有不合格货物或货物参数达不到招标技术要求,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有权拒绝收货。中标人必须按照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要求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4)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2周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各方均需为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采购包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附件1。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采购包适用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谈判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谈判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4)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5)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及供应商是否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11-18 至 2024-11-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11-22 09: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11-22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谈判响应供应商可到谈判现场,也可不到谈判现场,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
2.谈判响应供应商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5(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689号

联系方式:139*****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靖、刘瑞凤、危青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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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心肺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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