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监理三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工程等别为Ⅱ等。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本次招标范围:新建节制闸7座和新建闸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为:
(1)亨通东河节制闸:闸孔净宽10m,1孔,采用翻板式钢闸门。
(2)九龙路东新开河闸站:闸孔净宽10m,1孔,采用翻板式钢闸门。水泵采用潜水轴流泵,设计流量2m3/s,扬程2.8m;
(3)乌浦港节制闸:闸孔净宽6m,1孔,采用升卧式钢闸门。
(4)乌铺港节制闸:闸孔净宽6m,1孔,采用升卧式钢闸门。
(5)九里河节制闸:闸孔净宽6m,1孔,采用升卧式钢闸门。
(6)一号河节制闸:闸孔净宽6m,1孔,采用升卧式钢闸门。
(7)莲花荡节制闸:闸孔净宽6m,1孔,采用升卧式钢闸门。
(8)外港线支河闸:闸孔净宽12m,1孔,采用翻板式钢闸门。
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工程按4级建筑物。对应施工投资金额为人民币约7840.0638万元。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监理范围为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四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9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填109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须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须配备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查询截图)。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0.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2%,计算基数为经审计后的施工合同结算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单位业绩:4分;总监理工程师素质:5分;资源配置:22分;监理大纲:49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 4 |
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 (1)总监年龄在35周岁(含)~55周岁(含)之间的得2分;30周岁(含)~35周岁和55周岁~60 周岁(含)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年龄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合同监理范围对应的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三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注: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总监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5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进场计划及专业配置 | (1)监理人员(总监除外)配备齐全,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及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4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提供上述人员注册证书。 (2)项目组成员(总监除外)配备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提供注册证书。 (3)项目组成员(总监除外)配备测量、试验(或质量检测)(提供学历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每专业得1分,最高得2分。 监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7 | |
其他主要人员职称、年龄结构 | (1)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 (2)年龄在24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监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8 | ||
检测试验计划及设备 | (1)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投标人应配备全站仪、GPS、钢筋位置测定仪、混凝土回弹仪、超声波探伤仪,配备齐全得5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7 | ||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工程概况 | 监理工程概况叙述详细,准确全面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的叙述准确、全面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的叙述准确、全面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制度措施健全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水保监理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提出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环保(含扬尘治理)、水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工程建设实施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2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每低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联系方式: 051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 系 人:崔昊杰
联系电话:0512-********
招标代理单位: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北路2518号通鼎国际大厦4A
联 系 人:许萍、丁飞
电 话:0512-********、181*****007
邮 箱: szcxjt123@163.com
标签: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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