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020-******-70-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供配电工程。

2.2 招标编号:HKG-JS-*********

2.3 项目概况: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蓝莲中路(规划工业三路)以南、双鹤北街(双鹤湖五街)以西。总占地面积约*****.71平方米(约 42.54亩),总建筑面积约*****.4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香湖湾16号地块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包含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力报装手续的办理,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确保正式通电等全部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甲方书面通知的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2.7 计划工期: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70日历天。

2.8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2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绿地港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绿地香湖湾4号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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