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州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公告
2024年度泰州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泰州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JSZC-******-RHGS-C2024-0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RHGS-C2024-0026
项目名称:2024年度泰州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万元(采购包1:45.******万元;采购包2:82.******万元;采购包3:63.******万元;采购包4: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一:45万、包二:82万、包三:63万、包四:51万。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工作内容和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为底图,对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采集部、省文件增加的监测要素和地上建筑物单体化采集工作;配合省厅完成水网路网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监测地类变化信息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并对监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
统计分析:协助采购人完成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内容与指标体系设计,完成泰州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方案,研发指标分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系统,综合运用叠置分析、缓冲分析、网络分析、空间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多种 GIS空间分析技术方法,完成相关统计算法的实现,让计算机自动构建和统计相关数据,输出市级及三区统计分析报表和指标计算报表,同时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一包:泰州市级检查汇总分析。泰州市级数据检查、汇总、分析。市级数据检查与统计汇总工作范围为泰州市行政范围。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新要求进行市级数据检查和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市级数据库更新等,以及对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以下简称各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进行质量、进度的全过程监理,牵头对市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工作内容和要求,完成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内容与指标体系设计。完成泰州市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方案,研发指标分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系统,综合运用叠置分析、缓冲分析、网络分析、空间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多种 GIS空间分析技术方法,完成相关统计算法的实现,让计算机自动构建和统计相关数据,输出市级及三区统计分析报表和指标计算报表,同时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相关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如有调整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5万元。
二包:姜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工作内容和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参考历年地理国情监测、基础测绘、数字城市等现势性较好的专题成果资料,对姜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采集部、省文件增加的监测要素和地上建筑物单体化采集工作;配合省厅完成姜堰区水网路网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监测地类变化信息纳入姜堰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姜堰区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姜堰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并对姜堰区监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完成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方案,研发指标分析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系统,综合运用叠置分析、缓冲分析、网络分析、空间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多种 GIS空间分析技术方法,完成相关统计算法的实现,让计算机自动构建和统计相关数据,输出市级及三区统计分析报表和指标计算报表,同时为用户提供可视化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相关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如有调整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2万元。
三包: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工作内容和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2023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为底图,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采集部、省文件增加的监测要素和地上建筑物单体化采集工作;配合省厅完成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网路网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监测地类变化信息纳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成果汇交,建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并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监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相关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如有调整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3万元。
四包:海陵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苏自然资函〔2024〕493号)工作内容和要求,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参考历年地理国情监测、基础测绘、数字城市等现势性较好的专题成果资料,对海陵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进行现势性更新,采集部、省文件增加的监测要素和地上建筑物单体化采集工作;配合省厅完成海陵区水网路网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监测地类变化信息纳入海陵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海陵区数据成果汇交,建立海陵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调查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并对海陵区监测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应用评价,相关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如有调整按最新上级文件执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1万元。
备注:本项目符合条件的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报名4个包,但最终只能中1个包。包开标、评标顺序为一包→二包→三包→四包。经过评审,若一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二包中仍排名第一,则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并通过评审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采购包3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采购包4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测绘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1-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总金额60万元,其中一包15万元、二包15万元、三包15万元、四包15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不计取利息。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523-********
标签: 国土空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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