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空气消毒机等设备维修配件的采购公告

关于2025年度空气消毒机等设备维修配件的采购公告

为规范耗维修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维修效率,降低医疗设备网维修成本,现对我院的2025年度空气消毒机等设备的维修配件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义乌市中心医院2025年度气消毒机等设备的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本项目涉及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床单位消毒机两种设备,由于设备为同一品牌,故只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设有预算单价,为最高限价,超过则视为无效标。

1.1 项目一览表

序号

设备类型

品牌

型号

备注

1

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申星光电

SK-B、SK-Y、SK-G系列

配件清单及预算见附件3

2

床单位消毒机

申星光电

/

1.2 项目要求

1) 配件预算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费、技术服务费、人工工时、保修费、税费等费用。

2) 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血透机配件为全新原厂配件,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材料佐证。

3)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保障维修效率。接到维修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提供配件、72小时内提供上门技术支持;寄修的设备需在接到维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并寄回。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符合要求,低价中标。

三、采购预算: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标书投递:

4.1 报名方式

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以标书投递为准。

4.2 标书

根据“六、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标书进行投递,请各供应商将每个标段的标书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装订密封,密封袋封面处注明标段、投标公司、技术标、商务标,并在封标处盖章。请将标书寄送至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一楼109室采购招标中心(江东中路699号)。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9-********。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7时。

五、资质及售后服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服务能力,并能为招标人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4、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每个标段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技术标:(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提供供应商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维修授权书等)。注:多级授权请附完整多级授权书,缺失视为无授权。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1.2 项目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商务标:

(1)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七、标书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本项目开标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开标地址:义乌市中心医院行政楼1楼109室。

八、附件

九、1:《报价一览表》。

2:《标书封面格式》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获取招标公告及附件请点击下面链接↓↓↓


标签: 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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