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6-HX-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6-HX-03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数字网络校园广播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主要产品包含网络广播主控软件、网络解码音箱、听力考试应急保障系统主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3.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11-07到 2016-11-1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11-18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11-18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朋鹏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8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翟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小学、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缴纳方式:电汇。投标人最迟应在2016年11月15日2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下载 05磋商文件YHZB2016-HX-034.zip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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