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016-11-07 15:54
一、项目名称: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服务内容:对学校信息管理中心F5负载均衡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整(¥180000.00)。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4、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服务要求:
(1)在维保服务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硬件设备及材料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设备来源渠道合法,要求原装正品。
(2)乙方必须负责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更换的硬件设备及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验收合格。本项目所有设备应包含正常运行所需的相关连接配件,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其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F5负载均衡维保服务供应资格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
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放弃履行中标人义务,中标人如若放弃中标资格,学校禁止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中标人以及中标人设立的其它关联公司参与本校所有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三、报价注意事项:
1、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响应本项目所有内容,并根据本项目维保内容及服务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报价必须包含税金、运输、安装、材料、维保、服务培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预见及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5、投标人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6、投标人报价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受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校招标采购过程中未履行中标人义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投标。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如无违反合同要求的,于本服务内容第二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的30%;
(3)如无违反合同要求的,剩余30% 于本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验收: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在维保服务过程中,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服务要求。
②在维保服务过程中所有更换的硬件设备必须是原装全新正品,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所更换的硬件设备,国内制造的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所更换的硬件设备,进口设备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所更换的硬件设备,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甲方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乙方自行负责。
(5)所更换的硬件设备,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不合格货品,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替换。验收过程中遇到外观不合格认定,以国标为准。
3、本项目所有更换的硬件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质保及技术支持服务,可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如技术参数中有特别注明的,以技术参数中注明为准。质保期自该项目维护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并有权禁止乙方及乙方设立的关联公司三年内参与甲方校内采购项目投标及供货资格。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验收,到期无正当理由拒付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5、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六、报名及投标办法:
1、报名形式及时间:本项目接受邮件形式报名,请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至2016年11月 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内(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2、报名办法:各投标人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邮箱:********@qq.com">********@qq.com,并且附上所报项目的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收到提示报名成功的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投标办法: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25—9:30,以密封盖章形式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抵评标现场,逾期不受理。
4、投标文件受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三楼1310室。
5、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投标单位须派本项目授权人或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评标会项目价格唱标。
6、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莫老师。
七、投标文件构成 (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5、维护保养服务响应表。
6、报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7、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8、具体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三:《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文档》,投标文件一经受理不予退还。
9、投标文件需盖骑缝章或者每页盖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密封方式
文件袋所有封口处都要密封盖章。
九、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本项目选取综合得分最高分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取价格得分较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及价格得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取技术得分较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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