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
1、 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乐东棚户区改造工程二、三期住宅楼 ,已由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委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民建、90980平方米 结构类型:六层、砖混 监理范围:土建、水暖、电气 监理内容:施工阶段监理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环城路东、公平路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9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 年8 月31 日,工期35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25 日至2005 年 8 月31 日,每天上午9 时 至11 时 ,下午 2时 至 4时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9 月 12日9 时 ,提交到 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吉林省新发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耿晓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诺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达街慈光路8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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