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装备招标公告
2016年装备招标公告
淮滨县司法局2016年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司法局2016年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淮滨县财政局以淮财公开招标【2016】 072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淮滨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滨县司法局2016年装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 淮财公开招标【2016】 072 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10000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指定);
2.7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招标内容: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执法记录仪、投影仪、音响系统、桌椅、台式计算机(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4同一生产厂商下的同一产品型号不得授权2家(含2家)以上的代理商,已授权其他代理商的厂商不得再以厂商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过期不候;
4.2报名地点: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4.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4只接收现场报名。
5.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5.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5.3主要投标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淮滨县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张科
联系电话:187*****906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2*****222
监督单位:淮滨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2016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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