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XS2024-033
项目名称: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党代会“加强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联创联建”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镇和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推进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纵深开展,推动墙头基层治理再上新一个台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象山县墙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主要包括①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展区、②统战文化主题展区(展览展示、西沪聚贤阵地、侨胞之家阵地)、③小镇客厅展示区(小镇客厅、旅游接待休憩、农文旅特产展示销售)、④品牌工作展示区(妇儿驿站、青年之家、工会维权站、文化站、健康驿站、多功能培训室)、⑤共享空间展示区(阅读学习、体育健身、茶饮沙龙)、⑥公共配套展示区(洗手间、母婴室、综合仓库)、⑦户外展示区(入口形象、店招门头、信息导视、形象标识等)、⑧VI形象及文创设计等8项功能性内容的主题文化展示、空间配套文化展示、户外形象及配套空间等场景展示布置的内容策划、文案创作、效果方案设计、图文版面编排设计、功能空间配置、展品布置、艺术品装饰、户外导览导视、多媒体互动及后续服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配合)。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并移交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有关响应文件制作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墙头镇观海南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陶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包可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家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史军挺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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