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保护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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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4〕238 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
吉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保护方案的意见
临汾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山西省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
目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涉及义尖—安坪遗址建设控
制地带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的请示》(临文物字〔2024〕20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明晰项目土地产权的证明性文件;补充项目选址必要
性及唯一性论述、项目用地现状及周围环境等相关内容。
(二)补充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外观设计部分,应与文物风貌、
环境相协调。
(三)补充项目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明确地基处理方式;补
充施工期消防、安保及危化品等管理措施。
(四)规范方案中建设项目与涉及遗址关系的图文表述。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
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山西省文物局(代章)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局文物保护利用处。
— 2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综合治理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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