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护点工程陆上管护点建设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护点工程陆上管护点建设招标公告
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护点工程陆上管护点建设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护点工程陆上管护点建设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4-11-18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洪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管护点工程陆上管护点建设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建设规模:拟建3个陆地管护点分别位于蓝田生态园、幺河口和挖沟子,单个陆上管护点占地面积 150 平方米,为单层钢混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 450 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 合同估算价:133.87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类似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 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人员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2)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3)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四)。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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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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