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8 17:15:5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项目概况

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S24JYHG*****

项目名称: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医用 X 线诊断设备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3,400,000.00-
1-2医用 X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高压注射器1(套)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或“开标大厅”(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供应商在开始解密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或签字,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zswbcjy@12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宁市后溪乡卫生院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后溪乡平洋村宫角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东泮村集体规划F座3幢第二、三楼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663-*******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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