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车辆管理部设备购置计划真空吸污车招标公告
2016年10月车辆管理部设备购置计划真空吸污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QLH-*******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物资名称:真空吸污车规格及型号:真空吸污车一辆,最大总质量25000 kg,额定载质量8000-12000 kg。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数量:1台
使用功能:车辆管理部使用。
技术标准:整车符合《QC/T652-2015吸污车》相关规定,车辆排放执行《GB3847-2005,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满足2017年Ⅴ阶段落户要求,车辆运行执行《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质量要求:到货质量合格率100%。
服务:运输及交货: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设备库。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90日内)。交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进展情况: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300万元及以上);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同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经销商或同品牌的两个及以上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一、二级供应商准入证的供应商。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取得国家工信部颁布的公告号,提供公告截图(公告名称为真空吸污车或与真空吸污车功能类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炼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7、投标人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车辆制造类;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需提供经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书,且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车辆制造类,不接受转委授权。8、所购车型需满足国家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0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14 15:30:00.0(1、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凡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6年11月8日至 2016年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5时30分在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30 08:30:00.01、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6年11月30日8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壹万叁仟贰佰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完成转账。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炼化电子商务部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1-30 08:3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312会议室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 邮编: 163411
联系人: 王小庆 刘永军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账号: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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