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液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液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4-QA0213

  项目名称:液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460,000.00元,其中A包人民币900,000.00元,B包人民币1,600,000.00元,C包1,600,000.00元D包1,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具体见《货物清单明细》

1

本项目分为ABCD四个包:其中A包液相色谱仪1采购数量1台,其中B包液相色谱仪2采购数量2台,其中C包液相色谱仪3采购数量2台,其中D包液相色谱仪4采购数量2台。

拒绝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分为A、B、C、D四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可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②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

  4.售价:人民币60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030*****353

  开户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送达时间以我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快递箱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深圳海关福强办公区11—15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55-********

  采购人监督投诉电话:07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姚工,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755-********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标签: 液相色谱仪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