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管理平台项目推介会公告
学科建设管理平台项目推介会公告
我院拟于近期开展学科建设管理平台项目推介会,为充分了解目前市场上相关产品情况,保障后续招采工作顺利进行,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和产品调研工作,欢迎各信誉良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中医院学科建设管理平台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建立和完善我院的学科评估体系,对医院学科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规划、持续改进和实施管理的工作,我院拟开展学科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如下:
学科建设数据治理:领军人才、学会任职、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重点实验室管理/基地/中心/平台、学术论文、科研获奖、教材及行业标准/指南/专家共识、专利转化及新药研发、科研项目、医疗总体水平、学科方向及特色、社会服务特色与贡献、第三方排行榜、期刊编委、论著/译著、临床药物试验。相关数据可与院内系统对接,或能批量导入。实施期间辅助录入近五年科研数据。
学科建设辅助决策:全院总体排名(内科排名、外科排名、医技排名),能够支持下钻一层排名如医疗排名、科研排名、人才及梯队排名、教学排名、公益科普排名可对学科排名按照学科、科室类型、年份、分段进行综合查询,可显示学科排名升降变化,包括学科综合得分情况。
学科建设分析:科室总体排名总分析、优劣势指标分析、排名变化指标分析、院内不同学科对比分析、期望排名、历年数据分析、历年指标分析,系统支持下钻到具体得分内容。
三、厂商报名条件及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推介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其他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所有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均需要提供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三甲医院的类似业绩。
四、资格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湖北省中医院花园山院区信息中心(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4号)
3、递交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承诺书;
(4)提供证明厂商实力的相关文件,包括上述对厂商要求的资料。
五、推介文件制作及递交(包含但不限于)
1.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
2.意向报价: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型项目实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设方案;
5.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推介文件在推介现场提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告人:湖北省中医院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花园山4号
联系人:何老师 166*****055
高老师 135*****185
推介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标签: 学科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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