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人家一期地坪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慈湖人家一期地坪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登记号:CC16GC06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湖人家一期地坪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6〕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慈城镇慈湖人家一期安置小区。
规 模:本次工程改造范围南至宁慈西路,北至三期施工区(即塘家湾路),西至慈孝大道,东至龙王堂山,占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慈湖人家一期内东一区整体抬升、排水系统修复,整个小区地坪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8月、2016年9月、2016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都须具备市政类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6年6月1日以后,若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已更换成新证书的按建建发〔2016〕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专业为综合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6年11月15日17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改人员的,请申请人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为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慈城尚志路60号)购买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300元,售后不退。
5.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信用担保
6.1 金 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申请人须知”第3.5.4条款,联系电话:****-********。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8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8.1 时间 :2016 年11月8日至 2016年11月14日。
8.2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1、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上发布;
2、报刊:宁波日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系人:刘工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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