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防护栏物资招标公告

窗户防护栏物资招标公告

窗户防护栏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2024-JLZLAG- W303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窗户防护栏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ZLAG-W303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窗户防护栏

1.边框采用201不锈钢方管,横截面宽度38毫米,长度25毫米,管材壁厚不小于0.8毫米

2.横栏边框使用201不锈钢方管,横截面宽度38毫米,长度25毫米,管材壁厚不小于0.8毫米。

3.竖栏使用201不锈钢圆管,直径不小于22毫米,管材厚度不小于0.5毫米。

4.管材表面使用抛光工艺,具备防腐作用。

5.圆筒竖栏中心间距不大于13厘米,竖栏横栏连接处采用横栏穿孔,左右各氩弧焊接一次的方式焊接。

平方米

2569

2024年12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谈判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48.3885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免费领取。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联 系 人:张博宇、陈星宇

办公电话: 0479-*******

移动电话:175*****440166*****428

传 真:0479-*******

地 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 永

办公电话: 0479-*******

移动电话: 153*****024

2024 年 11 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呼和浩特,锡林郭勒盟,0479-,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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