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镇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方案
广济镇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增收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抓实抓细脱贫群众增收工作,全力以赴完成脱贫人口增收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四项收入”为目标,以做好“两类群体”重点监测帮扶为关键,集中力量、集聚资源,找差距、添措施,千方百计把脱贫人口收入抓起来、增速提起来。
(二)增收目标
2024 年我镇脱贫人口增收目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绵竹市平均水平,高于绵竹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中低收入组(2023年人均纯收入在 ***** 元及以下)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人口动态清零。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脱贫人口收入构成的主要来源。2023 年我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元)中,工资性收入(7696元)占比为 52.4%。坚持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两手抓。一是稳住务工就业规模。对已经外出务工的脱贫群众,要落实好一次性交通补助等稳岗就业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将其稳在务工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对返乡回流脱贫群众,要及时摸清底数,帮助其再次就业、发展产业。要确保自7月开始,各村务工就业规模不能出现下滑。二是拓展就业空间和就业渠道。进一步用好用活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措施,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岗位,特别是镇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要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三是提升就业质量和培训效能。加强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引导脱贫劳动力积极创业。四是抓好政策补助兑现。确保一次性交通补贴等奖补政策8月底前全面兑现到户。五是抓好数据清洗。7月开始,每月最后一天,完成对本月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的采集和系统录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和时效性。截止目前我镇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79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含特殊)188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次。
(二)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稳定经营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是脱贫人口收入构成的重要支撑。2023年我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中,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占比为6%,比全省低6.5个百分点,比德阳市低1.4个百分点。一是培育提升特色产业发展。充分考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因村施策、因地制宜落实到村到户产业帮扶项目。把产业园区吸纳带动就业作为产业帮扶的重要渠道,采取“园区+农户”“园区+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带动当地脱贫人口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二是抓见效快的到户产业项目,今年我镇已实施一批到户项目,涉及农户473户,投入项目资金24.543万元。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发展以特色种植、养殖、加工、旅游、服务为核心的“五小”庭院产业。三是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已建立的要确保充分发挥作用,促进脱贫人口分享更多增值收益。四是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深化开展“以购助扶”等工作,加大脱贫群众优质农副产品采购力度,提升农产品销售规模。
(三)发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效益,保障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脱贫人口收入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我镇脱贫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较低,要充分发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效益,进一步扩大收入优势。一是提高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建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机制,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工作思路,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运营,将经营性资产的收益与脱贫群众的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督促市场主体8月底前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兑现分红,收益分配倾斜支持脱贫人口。二是落实好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支持农村盘活闲置土地、林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带动并及时发放脱贫群众收益分红。
(四)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是脱贫人口收入构成的重要部分。2023年我镇脱贫人口人均转移性收入对比绵竹市是中等水平。要继续强化各类保障措施,稳定转移性收入水平。一是强化兜底保障。要落实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和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特别是对脱贫群众中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孤儿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二是提升医疗救助保障。要加强医疗救助,保障脱贫人口全员参保,提高重病、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减少脱贫人口在医疗方面的刚性支出,对上级推送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线索脱贫农户,及时落实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三是落实好赡养收入。做好子女赡养相关工作,引导脱贫老人户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收集好赡养协议、赡养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确保群众认可,实现脱贫人口转移性收入稳步增加。
(五)紧盯“两类”群体,重点落实监测帮扶
抓实抓好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与中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人口动态清零工作。7月开始,各村(社区)要逐户摸底、逐户分析、逐户帮扶、动态监测。一是建好帮扶台账。镇村均要建立“两类群体”工作台账,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至少落实一项就业帮扶措施;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脱贫人口,及时跟进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居家灵活就业等帮扶措施;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做好政策兜底。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各村(社区)要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帮扶措施落实效果,预估“两类群体”的收入成效,对帮扶效果不佳或收入成效不显著的,要及时调整帮扶措施。三是关注预警对象。结合即将开展的集中排查工作,采集预估 2024 年度脱贫人口收入,动态掌握、及时研判 2023 年度中低收入组脱贫人口收入状况,对可能新发现的“两类群体”,要开展分析研判,建立台账,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动态清零。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9日前)
各村(社区)全面梳理脱贫农户情况,逐户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镇村均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即将开展的集中排查可能新发现的“两类群体”,镇村也要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
(二)指导阶段(7月19日-7月31日)
镇各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绵竹市工作组了解各村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对增收困难脱贫农户分析研判,查找工作短板弱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推进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对照脱贫人口增收工作重点任务要求,逐一推动增收政策措施落实,确保8月底前完成到户到人补助政策兑现,。
(四)补短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结合巩固衔接“回头看”,以及中、省、市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标补短,确保9月底前,实现2023年度中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人口动态清零。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培训力度,提高核算脱贫人口收入精准度。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与机关各办所要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能盲目乐观、松劲懈怠,不能不作为、慢作为,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业务人员深入研究谋划,确保我镇2024年度增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健全推进机制
各村(社区)要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产业发展、兜底保障等信息开展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增长措施,认真推动增收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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