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银龄讲学服务的采购公告

关于购买银龄讲学服务的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购买银龄讲学服务拟通过竞标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购买银龄讲学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96万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此次购买银龄讲学服务岗位15名。

  (二)服务事项:根据银龄讲学教师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三)服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约为34个教学周(包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中标供应商应接受我局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数量;

  2、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服务质量未达到我局要求,我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工作指挥和调度,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和拥护我局关于教育教学任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教师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务必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保障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自觉维护和遵守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我局的管理和考核;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履行对本项目所涉及数据的保密义务,约束接触到我局工作秘密的服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除法律规定外,不得为本项目以外目的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5、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用工,保障银龄讲学教师的薪资待遇,并需保证讲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得因劳资纠纷等因素影响服务质量;

  6、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银龄讲学教师应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项目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详细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人才服务大厦8楼(805室)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报名。

  六、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递交项目服务方案时间与地点: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9时30分起至当天10时截止。送达地点: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详细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人才服务大厦8楼(805室)项目方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接受。项目方案不接受邮寄送达。上交的所有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完好。

  八、确定供应商方式:竞标方式采购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752-*******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银龄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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