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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Z2024-J1-025-GXCS)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空调挂机、空调柜机、实木床、窗帘、实木沙发、实木茶几、入住办理台
大理石材质、成品木质讲台、成品货柜兼展示柜、实木桌椅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cc即.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介绍
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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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以上资料复印件
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获取竟争性谈判文件。】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在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
C4-103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在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
C4-103商铺】开启响应文件。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天等县默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
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C4-103商铺】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月编号:CZ2024-J1-025-GXCS.
2,项目名称: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日。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分(¥40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分(¥400000.00).
6采购需求拟采购空调挂机、空调柜机、实木床、窗帘、实木沙发、实木茶儿、入住办理
台大理石材质、成品木质讲台、成品货柜兼展示柜、实木桌椅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并通过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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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致
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即.gov.cm)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300.00元,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
料:(1)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剂
定代表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
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方可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广西崇善项
目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C4-103商铺】,
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后在广西崇普项目咨询有限公
司【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C4-103商铺】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立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等县默堪乡人民政府
地址: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驮塔街057号
联系人及电话:潘工0771-359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中国果超网
名称: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C4-103商铺
联系人及电话:庞青青0771-5945100
3.监督部门: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等县默堪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驮堪乡人民政府
地址:天等县驮塔乡驮堪村驮堪街057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71-3590010
电子邮件:tk35900108163.c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城路1号阳光名邸三期南面C4-103商铺
联系人:庞青青
电话:0771-5945100
电子部件:gxcscz163.co
项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之中果码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