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JFH-CS-********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下同)******.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城维计划-中山纪念堂消防及用电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编号:BJFH-CS-********
(3)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4)品目类别:B******** 其他建筑工程。
4.其他: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正式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2)-5)项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提交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人员证书及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人员证书及提供在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9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邮箱:fhzbzy@163.com)。
2.为确保投标登记信息录入准确,投标登记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未按上述第1点和第2点的要求完成投标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pgec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中山纪念堂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9号
联系方式:丘小姐/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20-********
发布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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