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食堂管理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食堂管理服务的公告


本项目为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食堂管理服务,该项目服务区域为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食堂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比选金额不高于¥14万元整(确定方式:竞争性谈判)。
一、食堂管理服务公司参与比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相关公司资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近三年的服务对象材料;


5.提供上岗服务人员证书(一级厨师证1人和健康证);


二、食堂服务人员配置:


1.厨师1人(男性);


2.墩子1人;


3.勤杂工1(女性);


三、服务内容:


1.承包方负责做好单位约120名干部职工的午餐供应服务工作(含验收食材、打理、制做、打菜、菜品留样、开菜单、餐厨垃圾台账造册登记等服务),所需食品原材料由甲方负责统一配送。


2.承包方负责做好食堂设备、厨房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和消毒处理。


3.承包方负责做好每日食堂环境卫生打扫和每周不低于一次大扫除。


四、报名方式:


报名只接受现场提交资料(相关资料密封加盖公章有效),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三楼303号办公室(电话:0833-*******,联系人:张女士)。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8:00。


五、报价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后,通知响应公司现场报价(备注携带介绍信、身份证明报价),甲方取合理的低价食堂管理服务公司。


六、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中详细约定。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管理费用的构成:固定劳务费用(工人基本工资、五险)的一切费用。


4.报价高于14万元(含14万元)或低于11.5万元(不含11.5万元),视为无效投标。


5.响应方应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与其所雇用(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若响应方使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响应方在服务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响应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所产生的一切有关权利义务纠纷及法律责任,概由响应方负责。


6.如因食堂就餐人数减少约25人,甲方按合同价按月核减3100元食堂管理服务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食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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