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边坡新增三口水位长期观测井施工招标公告
11#边坡新增三口水位长期观测井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1#边坡新增三口水位长期观测井施工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1#边坡新增三口水位长期观测井施工
1.2项目编号:0222GC********
1.3采 购 人: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建设规模:采用冲击钻进方式,设计孔深40米,钻探直径采用600毫米,下入400毫米直径无砂混凝土透水井管,井管壁厚50毫米,井管周围填充砾料。。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绥东机场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4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保修期满后支付(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保修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9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资格审查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
7.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q.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
9.1竞价方式:通过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00至2024年11月22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芬河市绥东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长江路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07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丁先生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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