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招标公告
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招标公告
关于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采购公告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
二、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三、对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
(四)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个人的供应商,或归属于同一个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经营范围或资质需符合项目要求。
四、报名信息: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9号楼4楼总务科五室;
(三)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 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如有请提供)
3.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记录证明或承诺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中国需要下载完整信用信息报告并打印)。
5.在桂林政府采购网内有备案信息截图;
6.以上报名文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整),请根据附件:采购需求表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基本质保期:两年;
(二)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三)超出规定评审、招标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必须密封;
(五)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六)所有文件一式陆份(一正伍副);
提交的报价文件如不符合一至五项要求则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六、招标评审标准(一)综合报价;(二)售后服务承诺;
(三)综合资质和经营能力;(四)相关业绩;(投标人需附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公告网站截图、合同、成功案例资料等。)
(五)服务设计方案;
(六)产品质量、质保期等;对以上各项进行综合评审选定供应商。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标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九、联系人及方式:郭老师,电话:0773-*******。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网和外网。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1月18日
关于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的采购公告.docx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 |
2 | 供应商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记录; 4.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5.须符合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6.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 |
3 | 招标费用 | 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招标有效期 | 招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
6 | 保证金 | 无 |
7 | 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壹册,副本伍册。所有纸质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 |
8 | 报价文件装订 | 供应商应 “报价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
9 | 供应商公章 | 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招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10 | 报价文件包装、密封 | 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报价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
11 | 报价文件袋标记 |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招标截止时间) |
14 |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超出规定招标会议时间,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招标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 |
15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 |
16 | 成交公告 | 评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内网和外网上公告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不按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
17 | 签订合同时间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结合宣教长廊项目
2. 适应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评分、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3.2“供应商”是指向采购方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3.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7实质性要求:标注★号项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4. 采购方式、评分办法
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特别说明
5.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员工。
5.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4供应商在招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招标成交资格,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的构成
(1)招标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表;
(4)评审办法;
(5)报价文件格式。
2.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议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
2.2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报价文件的组成
1.1.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采购报价单)
1.1.2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证明材料需下载完整打印并盖公章。
(6)在桂林政府采购网内有备案信息截图;
(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否则招标无效。
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表编制报价文件。
2.3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3.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1招标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招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4. 投标报价
4.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2供应商必须就附件“采购需求表”中所投标段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3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用、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检测费、质量检测费,并包含税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5.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送货安装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6个月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5%,过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结算金额的5%的质保金(无息)。
(2)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
6.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产品符合制造厂家合格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产品到货后,采购人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无。
8. 报价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8.1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伍册,须完整提交。
8.2报价文件装订: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3.1款“招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招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供应商名称。
8.3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报价文件正本除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8.4报价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招标报价文件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5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6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招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8.7报价文件包装、密封:将招标文件“正本”、“副本”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招标报价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8.8报价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招标截止时间)
9. 招标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招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10.1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至 时 分止
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10.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 月 日 时至 时 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10.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招标文件不予退还。
10.4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地点。采购单位收到招标报价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招标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前开启招标文件。
四、招标
1. 招标时间及地点
1.1招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地点: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七星区半塘路6号)招标。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招标会;供应商准时参加招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招标监督权利,认可招标结果。
1.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招标,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五、资格性审查
1. 资格性审查
1.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1.2供应商应附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采取不合法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记录证明或承诺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中国需要下载完整信用信息报告并打印)。5.在桂林政府采购网内有备案信息截图;
六、评审
1. 评审专家组组成
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组建的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专家组由评审专家组成。
2.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1评审专家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3评审专家组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5 评审专家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 评审
3.1采购单位负责评审组织工作;评审专家组推选评审组长;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部门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审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审专家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专家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监督部门报告。
3.2评审专家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3.4评审专家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专家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6评审专家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8评审专家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进入评审环节后被认定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可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以避免因无法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可能被评审专家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当有签字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
3.9评审专家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10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审专家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专家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专家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3.11采购监督部门发现评审专家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以技术分、商务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审专家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决定重新招标。
(2)评审专家组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专家组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所投标段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 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成交公告发出前查询
采购人发出成交公告前,应当对中标供应商信用、业绩等相关资料进行查询核实,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10.成交公告
10.1招标评审结束后将在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内网、外网进行公告。
10.2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进行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从评审专家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评审标准
1.价格分 …………………………………………………………………………………………30分
(1)满足采购公告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2)某投标人价格分 =(基准价÷某投标人报价)×30分。
2.设计、实施方案分……………………………………………………………………………40分
根据采购公告文件要求,评审专家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设计、实施方案邓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未提供或未达到档位标准的不得分。
① 对项目现状熟悉程度,对本项目设计特点与难点的分析准确程度(满分10分)
一档(0分):未提供或方案不合格;
二档(3分):投标人对项目基本了解,对场地现状的表述基本达到要求;
三档(6分):在二档基础上,对项目有较全面的描述,有对项目设计特点与难点的分析,综合评定良好,满足以上要求进入三档;
四档(10分):在三档基础上,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能根据项目背景、场地现状情况做设计特点与难点的分析,综合评定优秀,满足以上要求的,进入四档。
② 设计与实施方案(满分30分)
一档(7分):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内容文案内容简单,整体效果一般;
二档(14分):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内容采购公告需求,提供标识布点图。设计理念、设计主题、产品效果图清晰,能够体现标识信息。实施方案较为简单、实施计划较为合理,有货物的生产制造、配送、安装的等内容说明。
三档(23分):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满足采购公告需求,提供设计效果图、标识布点图及说明,设计理念、设计主题突出,设计效果图表达性好。项目实施组织方案较完整,具体说明实施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和进度计划,有实施组织方案形成项目管理文档计划,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对货物的制造(制作标准和制作工艺)、配送、安装有科学合理的方案说明。
四档(30分):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清晰详细,有设计效果图、标识布点图且有详尽说明,设计主题、理念新颖能够体现医院特色,整套设计方案包含各类标识牌的设计图、结构图、效果图以及标识牌的材料、尺寸规格等参数。项目实施组织方案完整,详细说明实施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和进度计划,有实施组织方案形成项目管理文档计划,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能说明人员安排及实施进度,方案全面、描述详细,完全准确地理解项目需求工作要点和服务路线整体思路清晰、全面,可行性强,对货物的制造(制作标准和制作方法及工艺)、配送、安装、验收的各阶段有详细的方案说明。
3. 质量保障措施…………………………………………………………………………………10分
根据采购公告文件要求,评审专家组成员独立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中“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未提供或未达到档位标准的不得分。
一档(2.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措施内容不完整,且措施执行可行性不强;
二档(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控制及安装措施、检验措施内容完整且对整体工作内容有完整的阐述。
三档(7.5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措施、安装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具体,对整体工作内容有服务保障体系,对突发事件有切实可行应对预案和解决方案。
四档(10分):供应商对各阶段工作内容有详细的服务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安装措施、防控措施、廉洁措施、检验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完整,有明确的执行措施和保证措施,对突发事件有切实可行应对预案和解决方案,并根据对项目情况提出有合理化建议。
4.售后服务分……………………………………………………………………………………15分
(1)售后服务方案分(12分)
根据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独立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内容,未提供或未达到档位标准的不得分。
一档(3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内容简单,仅能满足采购公告文件要求的。
二档(6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满足采购公告文件要求,且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有响应时间及维护方案(含回访措施、维护措施、耗材及备件优惠措施)。
三档(9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优于符合采购公告要求,且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维护方案(含回访措施、维护措施、耗材及备件优惠措施、运输及维保人员配置等)和服务响应体系(接到通知到达时现场处理故障响应时间、一般故障承诺解决响应时间、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等)。
四档(1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优于符合采购公告要求,且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对维护方案的各阶段流程有针对性说明(含回访措施、维护措施、耗材及备件优惠措施、运输及维保人员配置等)和详细服务响应体系(含服务网点介绍、接到通知到达时现场处理故障响应时间、一般故障承诺解决响应时间、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解决方案)。
(2)更长质保期(3分)
在满足基本质保期(2年)基础上,产品免费质保期每延长一年增加1.5分,满分3分。
5.业绩………………………………………………………………………………5分
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医院或党政机关单位)业绩,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5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公告网站截图、合同等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等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 授权委托书
致: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招标、招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1: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路线
路线A(标准参观路径):
本路线旨在引导参观者系统地了解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及重点专科的建设特色。沿途将涵盖院区的主要核心区域。
序号 | 具体地点 | 设计内容 |
1 | 1号楼右侧(专家介绍栏、医院荣誉牌匾区) | 医院平面示意图(在水池右边) |
2 | 1号楼左侧(医院名称挂牌) | 医院名称挂牌优化 |
3 | 1号楼大门左右侧 | 医院相关宣传内容 |
4 | 1号楼门诊1-3楼 | 公共区域指示牌、导向标识、地标等 |
5 | 乘电梯或(步梯)到2楼 | 1-2楼步梯处 清廉医院建设元素 |
6 | 1号楼2楼妇产科门诊与2号楼连接的连廊 | 党建引领清廉医院建设理念、清廉故事、廉洁自律规定、清廉文化与中医药文化融合等内容(引导标识下地) |
7 | 2号楼检验科 | 清廉医院元素 |
8 | 2号楼从检验科下楼到5号1楼康复科 (在建) | 康复科专科品牌建设内容及党支部党建品牌内容 |
9 | 中药壮瑶药药用植物园区 | 药学党支部党建品牌内容 |
9 | 停车场出口与6号楼交汇处 | 医院平面示意图 |
10 | 同心亭区 佗音台区 | 两处展示说明介绍 |
11 | 中医药文化展示区(食堂二楼) | 灯光、中医药文化特色内容 |
路线B:(肛肠科参观路径)5号楼肛肠科3-5层
1.5号楼3楼出电梯口处及空白墙面设计(设计专科建设特色及党建品牌建设相关内容)
2.4楼肛肠科科教室/荣誉墙(设计增加完善科室简介、历史资料)
3.5楼(设计专科建设特色及党建品牌建设相关内容)
附件2:请自行下载采购需求报价表
关于桂林市中西结合医院党建引领清廉医院中西医结合宣教长廊项目的采购公告.docx
标签: 中西医结合宣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