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肠内营养制剂供应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的公告
关于肠内营养制剂供应服务项目市场调研的公告
我院营养科将采购肠内营养制剂,现向市场公开询价,请能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剂供应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二、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
(四)具有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调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调研。
三、参与调研须提交的资料
(一)第一页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产品报价:按本公告清单提供报价(含名称、品牌、型号等,报价要求:含普通票或专票价格)。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四)发货仓库地点、配送时间承诺。
(五)须加盖公章。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供应商若存在未遵守承诺报价、扰乱项目招标等行为,将被纳入我院诚信合作黑名单,不再允许参与我院其他项目,特此告知。
四、采购项目的基本需求:
(一)所供应配送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所供应配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所供应配送的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有产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必须负责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确保全年365天供货,正常情况下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8 小时或以内免费送达,紧急情况应4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急需产品节假日照常配送。供应商必须具有满足采购人所有产品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采购人采购产品数量和金额多少,供应商均应保证配送;
(三)所供应配送的产品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品种及数量。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送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产品的品牌、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供应商需对目录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目录详见预采购清单)报价视为已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运输装卸、检测费、验收费用、保险、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等所有费用。
(五)本次调研项目解释权归属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六)预采购清单所述的数量,仅为采购过程的统一标准,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否则供应商不得擅自增减清单内容及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使用需求而定。供应商应严格按预采购的内容及数量进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姐 0757-********
(三)报名方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1、纸质材料: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1号门诊7楼总务科
2、电子版资料: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版发至gmryzwk@163.com
现场调研会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标签: 肠内营养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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