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1-18 19:11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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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QCG-*******

项目名称:跨国界河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项目(三期)—伊犁州水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自动采水器、快检试剂包、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运输、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对应的位置(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伊宁市境内

联系人:张锁利

联系方式:17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

项目联系人:吴涛

项目联系方式:185*****233

温馨提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 河流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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