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典型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教育典型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为总结推广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学生心中的好教师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合肥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合肥优秀教师典型,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人人关心教育、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合肥市教育局现就合肥教育改革发展好经验、好做法视频拍摄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教育改革发展好经验好做法视频拍摄宣传。

2.项目内容:通过集中走访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学生心中的好教师,以德智体美劳、教育家精神等为主线,深入发掘典型经验和做法,拍摄制作12条典型经验和做法视频,含策划、脚本文案、字幕、录音、实地拍摄及视频剪辑合成、宣传推广等。每条视频3分钟以内。

二、项目预算:7万元(包含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供应商需把握正确宣传导向。确保项目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稳定的制作团队,有摄像、剪辑、后期制作等专业人员;具有完备的硬件技术支持,拍摄所需硬件设备齐全;熟悉合肥教育发展情况,有一定教育宣传创作经验和合肥教育素材积累,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

4.具有宣传视频制作的经验,并提供近三年主要业绩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必要时提供宣传视频验证。

5.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四、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

3.营业执照。

4.视频拍摄方案。

5.报价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和评分

1.2024年11月22日17:00前,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拍摄方案等响应文件纸质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送达合肥市教育局思政处。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综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教育局思政处(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1306室)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51-********

七、相关事项

1.本项目报价包括实地走访安排、组织解说词和拍摄脚本修改所需费用以及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推广的所有费用。

2.视频制作符合相关要求,按合同约定付款。

3.视频著作权归合肥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评分标准

合肥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90分)

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整体服务方案,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

1.方案充分满足采购需求,完整详尽,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25分;

2.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20分;

3.方案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0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0-25分

供应商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视频拍摄制作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满分15分。

注:

1.包含正在履约业绩;

2.响应文件须提供业主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协议(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不能提供供应商名称,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0-15分

人员配备

供应商要具有较强的自采和编辑制作团队,拥有一定比例的专业职称采编人员,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

1.相应证书扫描件;

2.响应文件须提供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须包含人员姓名、岗位信息等内容)、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 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0-10分

宣传平台整合

供应商要坚持多平台传播,能在自有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客户端等平台开展传播,并在实施过程中,持续监测传播率和浏览量。

1.自有5个及以上传播平台的,得15分;

2.自有4个传播平台的,得12分;

3.自有3个传播平台的,得9分;

4.自有2个传播平台的,得6分;

5.自有1个传播平台的,得3分;

6.无自有传播平台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须至少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平台名称等相关信息要素)。

0-15分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得5分。

2.供应商入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提供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10分

新媒体推广能力

为更好转发推广合作内容,供应商应提供所持新媒体平台粉丝总数量、阅读量截图(微信、抖音)。

1、微信公众号平台粉丝量(本小项满分5分):

(1)粉丝数100万及以上的,得5分;

(2)粉丝数80万(含)-100万(不含)的,得4分;

(3)粉丝数50万(含)-80万(不含)的,得3分;

(4)粉丝数30万(含)-50万(不含)的,得2分;

(5)粉丝数10万(含)-30万(不含)的,得1分;

(6)粉丝数低于10万的,不得分。

2、抖音平台粉丝量(本小项满分5分):

(1)抖音粉丝数1000万及以上的,得5分;

(2)抖音粉丝数800万(含)-100万(不含)的,得4分;

(3)抖音粉丝数600万(含)-800万(不含)的,得3分;

(4)抖音粉丝数400万(含)-600万(不含)的,得2分;

(5)抖音粉丝数200万(含)-400万(不含)的,得1分;

(6)抖音粉丝数低于200万的,不得分。

3、微信公众号阅读量(本小项满分5分):

(1)2022年1月1日以来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超过100万(含)的文章,每篇1分,最高得3分;

(2)2022 年1月1日以来微信公众号阅读量为50万(含)-100万(不含)的文章,每篇0.5分,最高得2分;
(3)2022 年1月1日以来微信公众号阅读量为50万以下的文章,不得分。

注:1、第1-2项: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须至少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信息、粉丝数量等评审要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第3项:响应文件中提供截图(须至少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信息、阅读量等评审要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2、第3项:如供应商提供满足高一级的微信公众号阅读量已得满分,额外提供的满足高一级的阅读量可视为满足低一级的阅读量并予以计分。

0-15分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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