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信息化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6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在项目建设阶段利用现有“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为工程建设阶段提供管理服务,平台具有人员考勤、资料管理等功能。结合工程现地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施工单位在堤防重点防护段、水工建筑物等区域布置视频监控设备,视频数据接入“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施工期视频监控设备完成对本工程建设阶段的图像信息采集监控,满足对施工现场人、物、机、生产等进行有效监督的需求。系统平台上在电子地图上显示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需要查看工程现场情况时,可直接点击附近的摄像头进行查看施工现场实时动态影像。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建设期信息化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本标段建设地点:河北省永清县、广阳区和安次区。
2.5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信息化集成项目业绩(须同时含软件开发和硬件集成实施,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本标段投标截止之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本标段投标截止之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3.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 11月25日下午17:00。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4.4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0316-*******
电子邮箱:lfsljjsk@163.com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一淼
电话: 0316-*******
电子邮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联 系 人:王一淼
电 话: 0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赵东元
电 话:0311-********
12.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电话:0316-*******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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