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标段一-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备字(2024)第0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77号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改建项目,对场区交易大棚屋顶采光板更换为业态透光板,并按照功能分区,对大棚南、北侧交易通道出入口门面墙体用铝扣板进行装饰,并做防水处理;对场区内的墙体广告和商户门头标识标牌重新统进行升级改造;对场区进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新建彩板房,铁艺栏杆。对场区商铺生活用电和动力用电进行双线路改造,新增安装小型冷库仓储用电控制系统。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760543*****001

标段名称: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电力工程-电力线路工程

计划工期:150.0天

标段估算价:558.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鼓励大型企业与本省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760543*****001、E630*****760543*****002。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交易网”)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须上传至省交易网发布。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0:00 时至2024年11月22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通过省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交易网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2号机位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交易网,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个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解密;第二步骤对“第二个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省交易网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解密。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交易网应当拒收。

省交易网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房建市政施工合理低价法。

注:《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政办〔2024〕24号)第二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价格分权重应当不低于总权重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人得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标段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综合评估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应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标段估算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不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标段估算价不满1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双信封”两步骤开评标方式,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合理低价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本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77号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新华宁广场15楼1510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971-*******

电 话:189*****680

传 真:

传 真:

2024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功能提升 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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