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32045-1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7 万元,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甘棠 3 号院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收口版总用地面积 18817.47 平方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53799.34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35340.06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
面积 18459.28 平方米。容积率 1.84。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③项的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
(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
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或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
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
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 1 项单项合
同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应满足如下条件:
①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响应均无效。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③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
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④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每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
料的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612 房间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标段,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
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 660 号畊香院(城角街与建国路交汇处西北角)开标三室。5.2 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 660 号畊香院(城角街与建国路交汇处西北角)
开标三室
七、其他
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
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
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金湖未来城 A2-06-02 地块项目前期
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47 号、《关于变更金湖未来城 A2-06-02 地块项目名称
的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
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
落实,招标人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甘棠 3 号院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甘棠 3 号院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收口版总用地面积 18817.47 平方
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53799.34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35340.06 平方米,地下总
建筑面积 18459.28 平方米。容积率 1.84。
项目规划建设 8 栋住宅、4 栋商业及配套、地下车库及供热用户站、移动通信宏基站、社区
配送中心、10KV 开关站等,其中移动通信宏基站、供热用户站、社区配送中心、10KV 开关
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新区相关主管部门。8 栋住宅采用 185 平方米-265 平方米的 LDKG 一体化
情景空间改善型户型,4 栋商业配套包括社区公共门厅、一层独立商业及一栋高层商业。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
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
工试验、土石方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
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检测、燃气热力工程检测(含无损检测)、泛光
照明检测、幕墙检测、水质检测(含 QV 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除消防设施检测外)、
变配电试验检测、园林景观工程检测、小市政工程检测、市政工程及相关材料检测、市政管
线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装饰装修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各项检测、试验、室外工
程材料的检验检测及零星材料检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竣工验收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
务等。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服务完成确认书为准)。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③项的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
(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
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或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
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①中业务内容,则须在
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至少 1 项单项合
同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应满足如下条件:
①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响应均无效。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③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
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④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
⑤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在河北省
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612 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
区城角街 660 号畊香院(城角街与建国路交汇处西北角)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明朗南街 131 号
联系人:田鹏
电话:0312-55588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612 室
联系人:刘阳 薛士琼
电话:13785415600 1863219038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明朗南街 131 号
联 系 人:田鹏
电 话:0312-5558836
电子邮件:1520321855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612 室
联 系 人: 刘阳 薛士琼
电 话: 13785415600 1863219
电子邮件: lrx560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