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
室外广场地铺石材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EP℃模式)室外广场地铺石材采购项
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EP℃模式)室外广
场地铺石材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
项目(EPC模式)项目经理部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EP℃模式),建设
单体建筑一栋,框架剪力墙结构,分地上局部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1.85米,总建筑
面积2.5万?。本次采购地铺石材材料主要用于龟兹室外广场铺装、花池铺装,其中平缘
石约80.2米,地铺石材约10098.13平方米,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
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EPC模式)室
外广场地铺石材,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交货时间:采购人下达订货单后,供应商按照订货单需求在7日内将材料分批运送
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3交货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拜城县3号桥附近,具
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
格,且具备本项目采购货物供应能力。
(2)财务要求:1。
(3)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同
类指与本项目类似的石材材料)。(注:近三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一天。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是指:合同首页、供货清单页、
金额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
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则其业绩也不予计算:认定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Iw.credichina.gov.cnl)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查询中网页跳转,请添附查询后的跳转至“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lzgk.court.gov.cn/)查询页面)。同时未被列入新疆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惩罚供应商名录”
(htps:/zhaocai,.x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av=punish)。(提供上述网站的
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标段)或
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活动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20:00(北京时间,下同),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获取信息统计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zhangxing09@sinochem.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1:00,供应
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
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2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00。
6.2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6.3开启地点: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
22层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
采购代理:
史化商务有限
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
山
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经理部
去用
地址: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三号桥附近龟兹
地址:
京
纬裕区丽举路24号院平安幸
项目部
中5控25层(北京总部);新
疆乌鲁木齐市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
场22层(通信地址)
联系人:
张国红
联系人:
张兴、张伟
电话:
18299988521
电话:
18110123549、18911319415
(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
件联系)
监督: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电子邮箱:
zhangxing09@sinochem.com
司纪检监察室
0991-627281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龟兹石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EPC模式)项目经理部
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