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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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二
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A2024-ZB010-0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正骨
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污水处理药剂,每天处理污水约 800 吨,根据使用量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23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季度的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
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磋商开启后进
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0
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
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
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目二次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010-060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污水处理站购买药品项
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采购污水处理药剂,每天处理污水约 800 吨,根据使用量据实结算。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供货期:1 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数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批次(10 天或 15 天供货一次,
具体由采购人确定)供货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①2023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
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季度的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
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磋商开启后进
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0 室。
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
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
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1021 室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
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 82 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9-63546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 82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9-635465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 50 米峰渡国际 1 号楼 10 层
联 系 人: 倪先生
电 话: 0379-6068951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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