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 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 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323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全厂火炬共两套火炬系统,分别为高压火炬、酸性气火炬。卖方负责火炬系统界区范围内工艺、管道、设备、电气、电信(返资总体院,全厂统一)、仪表、消防、给排水、暖通、防腐、保温等专业的设计(地面以下土建、环保、劳安、分析化验专业提出条件给设计院,地面以上塔架等由卖方负责)、供货、安装、调试,现场消防器材供货、施工、人员培训等。详见: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请购文件。

2.5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工期:响应人合理安排工期,保证2025年6月15日中交。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是否有限价: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

③施工可分包(响应文件需明确施工方及施工管理人员)需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机电安装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如施工部分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

④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部分分包的,可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

3.1.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1项已竣工或完工验收的高架火炬(DN≥1200mm, H≥60m)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高架火炬(DN≥1200mm, H≥60m)销售业绩1项。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须体现业绩要求的高度和筒体直径)及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验收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1.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②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响应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④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⑤供应商或供应商关联的公司与本项目不存在竞业关系。

⑥接受磋商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业绩报表或证明材料的异议,磋商小组成员如有异议可以提出当场或现场复核和甄别要求,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否决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3.2 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施工部分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相应证明材料);

(2)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有一项火炬(DN≥1200mm, H≥60m)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相应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作内容(须体现业绩要求的高度和筒体直径)及竣工或完工或交工验收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2.2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相应证明材料);

3.2.3供应商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以及安全负责人由供应商缴纳的连续6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的社保证明(如施工部分分包,则提供施工单位的相应证明材料)。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2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3 楼 2304 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8日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3 楼 2304 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8.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2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8.3全部乙采,详见:火炬系统(EPC)工程总承包请购文件。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zhangboyu@g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薛浩然、杨雨晴、董浩然

联系电话:156*****589137*****943159*****797

电子邮件:xuehaoran@sinochem.com


,兴安盟,兴安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甲醇 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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