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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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4-5-18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5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和修还(2)
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修订;(3)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和
事项提供咨询服务:(4)经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专项法律事项提供专
项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收费,由双方另行协商:(⑤)根据甲方要求发送律师函:每一顾
问年度内,律师函数量不超过3件(含),如超过3件的,就收费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
协助甲方与相对方或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每一顾问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次,如超过3次
的,双方协商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就按次参与协商、谈判事宜另行协商确定:(?)每
一顾问年度内,为甲方进行一次法律培训讲座,具体时间和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市泛》
(001)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120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组织形式不限:3、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
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或2023年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原件或
者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
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23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自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熹7、
供应商若为法人提交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
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
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五事业部(天津
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广东大厦)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若具体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间有所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广东大
工租
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广东大
0201009
七、其他
【、招标范围(1)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和修
切:(2)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修订:(3)为甲方经营管理涉及的法
律问题和事项提供咨询服务:(4)经甲方委托,对甲方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专项法律事
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收费,由双方另行协商:(⑤)根据甲方要求发送律师函
每一顾问年度内,律师函数量不超过3件(含),如超过3件的,就收费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确定(6)协助甲方与相对方或第三方进行协商、谈判,每一顾问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次
如超过3次的,双方协商签署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或就按次参与协商、谈判事宜另行协商确定
(7)每一顾问年度内,为甲方进行一次法律培训讲座,具体时间和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标段投资约10.53万元。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3、质
量要求:合格。4、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松衫路1号
联系人:窦女士
电话:022-230090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人:蔡宁、马立伟
电话:28220120、15502239859
电子邮件:2917812550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140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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