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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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240937FW0467-002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
一、招标条件
本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鸡冠区涌新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
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鸡西市采煤沉陷橱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鸡西市采煤沉陷拥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O1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处、设备、资金
咨项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潜在投标供应商近二年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所在地信用
信息中无行政处罚,不得有《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行
061002
政处罚。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处以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在二年以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接管物业服务项目的:(2)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停止物业服务的:(3)被解聘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
物业管理区域的。两次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除依法处罚外,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新
的物业服务项目,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得在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股
东,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在二年以内不得参加物
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②)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资产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能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投标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
标,核查路径为:
(I)“信用中国”(w.creditchina..gor.cn)i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gsxt.gov.cn/index..html)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授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明材料现场
、目
购买,或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uoz1jixi@163.com),
同时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内

容后向投标人发出购买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投
标人报名时问以发送授权委托书、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发送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最晚的为准,
逾期无效。4.售价:每标包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餐(¥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
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库)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库)
七、其他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冠区涌新小区第一灿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鸡两市采煤沉陷
棚户区改造工程酒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L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隋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A、B、C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3.项目编号:GZ240937FW0467-0022
4物业用途:住宅、商服、车库。
5.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21.25公顷,建筑面积29.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
76万平方米(住宅A、B、C区、商服、车库、幼儿园、物业用房、垃圾中转站等),绿地率30.
90%。总户数3810户,
6.物业服务等级:三级。
7.招标控制价:指导标准下浮0.44元/月/平方米。
8物业管理期隔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质量

进行评定,评定合格方可廷续台同,最长期限为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履约能力。
2.潜在投标供应商近二年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所在地信用
信息中无行政处罚,不得有《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行
政处罚。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在二年以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有违法所
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接管物业服务项目的:(②)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停止物业服务的:(3)被解聘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
物业管理区域的。两次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除依法处罚外,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新
的物业服务项目,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得在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股
东: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并在二年以内不得参加物
业服务招投标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于续的:(2)拒不移交有关资料、财物、资产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投标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
标,核查路径为:
(1)“信用中国”(mw.creditchina.gov.cn);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gsxt.gov.cn/index..htnl):
5。木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
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子受理。
2.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仅10号楼3号库)。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明材料现场购买。
或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uozijixi@163.com,同时通
过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代理机构收到上述内容后向
投标人发出购买文件登记表,投标人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报
名时间以发送授权委托书、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发送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最晚的为准,逾期无
效。
4.售价:每标包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
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2,递交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库)开标大厅现
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培新小区10号楼3号库)
3方式:现场开标
六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授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邀请书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巾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冠区涌新小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涌新小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394674422
电子邮件:guozijix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山培新小区10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67-6107588
电子邮件:guozijixi0163.co
铝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小,材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工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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