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ZB2024002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34.6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
税区)公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6847.2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954.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 5029.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25.7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用房、办
案用房、窗口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以及警用训练场地、场地绿化、道路硬化和相关配
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
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证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工
程(提供承诺书);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
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0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www.zxgk.court.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
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
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均需加盖公章),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
楼 B 区 3 楼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楼 B
区 3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楼 B
区 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
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就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
2、项目编号:ZHZB20240027
3、项目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充州路东侧,惠润路北侧
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6847.2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954.97 平方米,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 5029.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25.7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用房、
办案用房、窗口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以及警用训练场地、场地绿化、道路硬化和相关
配套工程。
5、招标范围:陆港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用电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全部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工期:3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
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证书,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工
程(提供承诺书);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
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 年 10 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www.zxgk.court.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
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
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
上均需加盖公章),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
楼 B 区 3 楼领取采购文件。
3、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楼 B 区 3 楼
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
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洞庭湖路 57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06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楼 B 区 3 楼
联系人:王军博
联系方式:19838167513
邮 箱:zhhngc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洞庭湖路 5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190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如云路与梅河路交叉口恒丰科创中心 9 号楼 B 区
3 楼
联 系 人: 王军博
电 话: 19838167513
电子邮件: zhhng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