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级和3级、ATM防护罩及ATM防护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
护罩及 ATM 防护舱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44003070298)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护罩
及 ATM 防护舱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
护罩及 ATM 防护舱入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辖内营业网点、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业务库、
保管箱库、贵金属库、办公场所等所需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护罩及 ATM 防护舱的设备采购、安装和维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
件。项目预估金额:80 万元/年,240 万元/3 年,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篇 投标报
价表”。服务周期:不超过三年。同时,为加强对投标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管理,
保障服务工作质量,提高服务工作水平,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与保密协议,每年严
格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对投标人进行诚信考评,不合格者将取消投标人的入围资格,情节
严重的将纳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供应商禁入名单。服务范围:工行重庆市分行本部及
辖属机构。入围数量:最终选取不超过 2 家入围投标人。 注:拟入围投标人为 1 家的,通
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 3 家。拟入围投标人数量 2 家及以上的,通过初步评审的
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拟入围投标人数量的 2 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护
罩及 ATM 防护舱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门(4 级和 3 级)、ATM 防护
罩及 ATM 防护舱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
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是其他组
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
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若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项目合
作,应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
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供应
商库清退。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
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
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
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人须承诺:必须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
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如有);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
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
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六篇投标文
件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对参与投标的产品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
京)、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
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
检测机构出具的最新相关标准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篇详细配置技术要
求);
(2)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1、2022、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
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其所投产品品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格式自拟并
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品牌设备的投标,否则将同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重庆市分行本部及辖属机构所在区域,具备工行重庆市
分行本部及辖属机构所在区域的服务能力(具体详见第二篇(一)技术需求说明书:四、服
务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0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00 时(北京时
间),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投标邀请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
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2)购
买招标文件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
购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包括:①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②选择以电
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标书款汇款成功后即可下
载招标文件。③发票领取方式:选择电子发票的,在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申请纸质发票的,
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会议中心现场领取。为方便获
得发票,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
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
会被退回。(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101 号渝高城市日记 2316-2319(中技招标有限公
司重庆项目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101 号渝高城市日记 2316-2319(中技招标有限公
司重庆项目部)
七、其他
1、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2、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
证金。
(二)保证金额度:人民币 1.5 万元整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或电汇
递交流程:投标人应以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
(http://www.china-tender.com.cn/),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
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
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注:1)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
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
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已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将退至投标人原汇款账
户中。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凭证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于
未能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五)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入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
的邮箱里,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
件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为招标人。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 61 号
联 系 人:兰老师
电 话:023-62918142
电子邮件:lanxi@cq.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 系 人: 朱文艳、夏工
电 话: 010-81168402
电子邮件: zhuwenyan@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