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TZX-2024-5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
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应
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
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
query-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
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
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
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
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
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
(谈判文件,下同),并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4-51;
2.项目名称: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3.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
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45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成果交付期:15日历天;
8.项目地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
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
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应
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
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
query-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与原件一致)一套;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
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
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
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
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11049525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景区办公楼
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56919426K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建
电 话:0372-6831638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
监督电话:0372-680168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024年11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景区办公楼
联 系 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80号金融大厦A座106室
联 系 人: 郭凯芳
电 话: 0372-6831638
电子邮件: 683163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
在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获取采购
文件(谈判文件,下同),并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TZX-2024-51;
2.项目名称: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3.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淇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报批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45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成果交付期:15日历天;
8.项目地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
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
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
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6月份以来
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
,应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
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
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
-
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采
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
林路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
份;
(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承诺与原件一致)一
套;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振林路
交叉口东北角,水车园小区9号楼12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
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
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
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
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11049525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景区办公楼
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林州太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56919426K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金融城A座
联系人:宋建
电 话:0372-6831638 15824687011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
监督电话:0372-680168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