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包1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包2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
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包1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包2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
重庆皓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包号及名称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1 | (包1)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 | 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石会镇、黑溪镇、白石镇、黄溪镇、黎水镇、杉岭乡、沙坝镇、水田乡、金溪镇、太极镇、石家镇、鹅池镇(共15个街道、乡镇) | 1 | 1 |
2 | (包2)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 | 舟白街道、正阳街道、冯家街道、濯水镇、阿蓬江镇、蓬东乡、五里镇、邻鄂镇、马喇镇、金洞乡、白土乡、新华乡、水市镇、中塘镇、小南海镇(共15个街道、乡镇) | 1 | 1 |
注:
1、 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各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每个包件中的人员、车辆等不得重复。评审小组按包号顺序(即包1→包2)依次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人按照包号从小到大作为项目的开标顺序(即包1→包2),并以此作为评标顺序。若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及以上包的中标人,则只能按评标顺序保留其拟中标的第一个包的中标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包的中标人资格,同时由第二名递补,依次类推。
3、 为了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和专注度、促进竞争的公平性、避免垄断风险,一名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人。
二、资金来源中标人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详见挂网附件),完善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09日14:30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
项目名称:黔江区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采购 | |||||||||||
财政编号:HCZB2024-047 | |||||||||||
项目编号:500*****241118*****3002 | |||||||||||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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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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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
投标保证金账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巫老师
电 话:177*****161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374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皓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5*****860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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