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排、采样间改造招标公告

局排、采样间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局排、采样间改造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局排、采样间改造

2.3 招标项目概括

局排、采样间改造

2.4 招标范围

(一)分析室局排系统改造:主要为更换通风柜和排风罩,并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布置和增加通风柜、排风罩,重新核算风量。拆除原有局排系统管道、风阀、风机、空气净化装置、排风筒等设备和材料,根据新的排风量和局排点位置重新敷设局排系统管道、风阀、风机、空气净化装置、排风筒等,满足工艺要求。项目涉及配套电气、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土建及附属工程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配合项目验收等总承包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相关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竣工图)。

(2)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临时堆场、卸货、二次倒运、保管、防护和管理,以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3)项目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局排机房设备基础、楼板、墙面扩洞、屋面防水层更换,室内局部吊顶拆除及恢复。

(4)项目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局排风机、空气净化装置、风阀、通风柜、排风罩、局排管道、静压箱、通风柜给、排水管道、供电系统、自控系统等);

(5)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6)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7)所涉及测量设备需符合国防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二)大气采样间改造:依据《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691-2014)中要求采购V-VTN41旋片式真空泵、气体质量流量计、气溶胶取样装置、氟取样泵等。现场设备需固定,并用不锈钢管连接设备、泵体及取样头,达到自动取样目的;所有测量设备需符合国防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建设地点

四川省峨眉山市

2.6计划工期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后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中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总体工程达到项目批复的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各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均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和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资质要求:

①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提交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及以上资格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被列入集团招标人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招标人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局排、采样间改造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5时30分2024年06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王青春

电话:022*****511

电子邮件:wangqc@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王青春

电话: 022*****511

电子邮件: wangqc@mails.cneic.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盖章版招标公告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40603

,四川,峨眉山市,眉山市,北京市,西城区,眉山

标签: 排、采样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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