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仪器维修设备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电子仪器维修设备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采购电子仪器维修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NUA-W3003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手持式数字荧光示波器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个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接我部通知后30天内全部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 辽宁省大连市 | |
2 | 频谱分析仪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个 | 1 | |||
3 | 信号发生器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个 | 1 | |||
4 | 工作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个 | 3 | |||
5 | 喇叭天线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套 | 1 | |||
6 | 恒温焊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个 | 1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53万;
3.最高限价:53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邮箱领取(*********@qq.com)。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09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177*****29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田助理
办公电话:15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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